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关注微博 关注微信

阜阳论坛

​刚刚查处!安徽首例!

[复制链接]

2020-11-24 00:39:30 3029 0

阜阳小编 发表于 2020-11-24 00:39:30 |阅读模式

阜阳小编 楼主

2020-11-24 00:39:30

直播带货
可以说是如今最火的销售形式
但是最近
安徽查处了首例
“直播带货”售假案件

11月23日,记者从蚌埠市场监管部门获悉,该局查获有疑似直播带货且涉嫌销售假货行为的一起违法案件。据悉,目前此类“直播带货”售假案件在全省尚属首例。

d8cf8cb0c6bcb5493abb43489626cbfd.jpg

15a5dc970ee43dbf5ee1e652b3e179f5.jpg

      “当晚去检查的时候,最先看到该出租屋内有人员正在将不粘锅等产品进行装盒,现场散落着已经包装好的产品和还未来及分装的产品,还有很多不同品牌的包装盒、包装箱等。”执法人员介绍。
       执法人员在出租房楼上看见一个已经布置好的直播环境,以及灯光、话筒等直播工具。“在对场所内物品进行检查发现,一部分产品属没有厂名厂址、生产日期、合格证的‘三无’产品,还有一些产品的包装盒信息与产品不符,属疑似假冒伪劣产品,以及部分可能涉及商标侵权的产品。
       经查,当事人利用“快手”平台账号进行直播带货,涉嫌销售“三无”日化用品,少量的智能小机器人等假冒伪劣产品。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场所进行了查封,并将对涉案当事人做进一步调查。据了解,目前此类“直播带货”售假案件在我省尚属首例。

国家出台相关规定约束直播业

近年来,以“直播带货”为主的互联网电子商务新业态滋生了假冒伪劣、虚假宣传、交易数据弄虚作假等一系列问题,针对“直播带货”乱象,一系列“行规”陆续出台。
日前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《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的三大主体即网络平台、商品经营者、网络直播者的责任进行梳理,分层次进行责任划分。同时,这份《指导意见》还要求,要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,涉及擅自删除消费者评价等电子商务违法、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、不正当竞争、产品质量违法、侵犯知识产权、食品安全违法、广告违法、价格违法等8大违法行为,并明确应依据相应的法律予以查处。
你被直播带货“坑”过吗?赶紧留言说说~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回复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返回列表 本版积分规则

:
管理员
:
1040918920@qq.com
:
未填写
:
未填写
:
未填写

主题573

帖子583

积分2100

图文推荐

  • 在春天,静待花开

    冬日的最后一场雪最终抵不过徐徐而来的春风。河冰

  • 提升学历,助力人生

    解决学历困扰的问题 来安徽成职教育能够让你 确保

  • 2024年高级职称评审

    人社部注册 全国通用全程协助程序稳妥开始报名欢

  • 春日馈赠

    一年之计在于春,春天总是给人以十足的期待,似乎

  • 发布新帖

  • 在线客服

  • 微信

  • 客户端

  • 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