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,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交通管理工作需要,于2020年6月11日正式启用部分道路电子警察设备,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。现将新启用的设备地点通告如下:
1、G345国道825KM+500M处G345与X047路交口;
2、G345国道832KM+300M处G345与泰山街路交口;
3、S423省道16KM+300M处S423与西湖镇南环路交口;
4、S317省道32KM处 S317与X052路交口;
5、G105国道918KM+500M处 G105与闻东路交口;
6、S238省道195KM处 S238与X023路交口;
7、S316省道56KM+550M处 S316与通往北照寺道路交口。
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2020年5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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